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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19 14:2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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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白城市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吉林省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吉政办发〔2018〕55号),加快优化调整我市运输结构,引导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提高综合运输效率,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货物铁路运输发送量相比2017年争取提升51万吨、货物到发铁路运输的比重提高到8%;拟建设白城铁路综合物流基地、白城货运中心白城北营业室铁路货场等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公转铁示范工程,完善公铁衔接运输组织模式,建立长效机制,推动运输结构调整持续实施;在城市配送领域广泛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货类公铁联运工程。 

  1.鼓励生产性用煤采用铁路运输。以生产性用煤企业为重点,充分发挥铁路专用线运力,鼓励生产性煤炭以铁路运输为主。(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沈铁长春货运中心按职责落实) 

  2.引导粮食及其深加工产品铁路运输量的提高。2020年,鼓励中央储备粮白城洮北直属库有限公司等粮食及粮食深加工产品铁路运输比例增加5%、吉林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粮食深加工产品铁路运输比例增加2%。(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沈铁长春货运中心按职责落实) 

  (二)铁路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工程。 

  3.努力提升铁路专用线货运能力。发挥既有铁路专线运能,推动铁路专用线新线建设。充分发挥白城市顺畅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等具有大宗货运量的企业连通铁路网专用线增加运能,2020年争取货物铁路运输量增加到78万吨;引导大型生产制造型企业和物流设施入驻,选址建设应优先考虑铁路运输条件,打通铁路货运服务“最后一公里”。 

  提升既有铁路专用线复用比例。组织编制物流设施和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利用方案。重点推动储备粮仓、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复用。完善铁路专用线共建共用机制,加快接轨审核流程办理,探索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市发改委、沈铁长春货运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按职责落实) 

  4.有效优化铁路供给能力,显著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推行运量运能互保协议,确保煤炭、水泥、粮食及其深加工产品等大宗集中性物资的长期稳定运输。 

  通过探索点对点、非班列和小编组、钟摆式运输组织模式,研究开发“当日发、次日达”类创新型产品,提高铁路运输服务灵活性和时效性,增加对农副产品等货类的吸引力。 

  完善铁路短途运价浮动机制,提高公铁联运服务市场开放程度,构建开放公平的公路接驳配送体系,引导优质高效的公路运输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增强公铁联运的吸引力。(市发改委、沈铁长春货运中心按职责落实) 

  (三)公路货运规范工程。 

  5.强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持续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定期公布货运源头单位,强化货运源头联合执法,运用技术手段加强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监管,加强车辆信息、执法信息交换和共享,严格执行公路依法治超“黑名单”制度,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一超四罚”、联合惩戒制度。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吉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吉交联发〔2018〕21号)要求,为我市路警联合执法检测站配足警力与执法人员,联勤联治,重点查处国道嫩双公路(G231)、国道珲阿公路(G302)等国省干线存在的超限超载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货运源头属地政府按职责落实) 

  6.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果,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依法治理工作。做好既有营运车辆情况排查,建立不合规车辆数据库,引导督促货运企业制定车辆退出计划,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推广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清洁能源货运车辆,探索应用中置轴汽车列车、轻量化挂车,加快淘汰落后运能。(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按职责落实) 

  (四)城市绿色配送行动工程。 

  7.推进城市配送和快递业协调绿色发展。依托城市货运配送企业,打造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积极争取国家对示范项目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建设、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等支持政策,为城市绿色配送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探索利用中欧班列开展跨境电商、国际快递业务,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使用新能源城市快递配送车辆,推动邮政行业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落实) 

  8.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推广应用力度。2020年底前,结合白城市发展氢能源产业布局,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努力增加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车辆的比例。铁路货场新增和更新作业车辆以新能源为主,国六排放标准车辆为辅。结合城市配送需求,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车辆通行条件。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按职责落实) 

  9.加大绿色高效运输组织模式的应用规模。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引导无车承运、甩挂运输、企业联盟等集约高效的运输组织模式发展。发挥规模化、网络化运营优势,降低运输成本,有效整合分散经营的中小货运企业和个体运输业户。支持大型道路货运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依法兼并、重组、收购、控股、加盟连锁等方式,拓展服务网络,延伸服务链条,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按职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组织研究解决重大事项。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做好与铁路部门的沟通协调。(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沈铁长春货运中心) 

  (二)加强战略政策研究。加强货运宏观政策、市场运行、行业监管方面的研究力度和深度,开展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的远期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沈铁长春货运中心按职责落实) 

  (三)维护市场运行秩序。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及时跟踪掌握公路货运行业动态和各方利益诉求,并积极回应。加大运输市场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维护健康稳定的市场秩序,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职责落实) 

  (四)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大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对货主企业和运输企业宣传,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和铁路运输积极性。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工作的强大合力。(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沈铁长春货运中心按职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