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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9日至11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白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以下简称:经开区党工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4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经开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经开区党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党工委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党工委班子成员分管责任,压实各责任部门具体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时限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各项整改工作,将整改的过程变为解决存在突出问题、加强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过程,不折不扣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具体要求贯彻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发挥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头辐射作用有差距。
(1)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做到学以致用,推动经开区各项工作开展。已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按时开展学习,截至目前已经开展学习9次;②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了全区各级党组织学习培训内容。
(2)工业企业发展韧性不强,缺乏新的增长点。
整改情况:①提高中小企业经济体量,培育小微企业加快发展。2023年,经开区新纳入规上企业1户,规上工业企业达到14户;全区工业升规企业培育库现有10户企业;②改善现有工业企业结构,增强工业发展后劲。已谋划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5个,正在开展招商工作;③挖潜医药产业增长动力,推动药号转移。
(3)对规划任务落实研究不到位,提升壮大汽配、医药、综合能源三大产业项目谋划不够。
整改情况:①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十四五”文件内容纳入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已编制《白城经济开发区363发展计划》;②加强项目谋划,使汽配、医药、能源类项目达到15个以上,在50个重点项目中,占比提高到30%以上。其中:汽配项目达到5个,占比提高到10%。
(4)招商引资成效不显著。
整改情况:①已编制经开区2023年招商手册,组建专门招商队伍,上半年先后赴珠三角、长三角区域、长春开展招商活动3次;②重点推进的“5+3”亿元以上产业项目3个;③已与省外4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对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2份。
(5)服务企业质量不高,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①已组织相关部门深入重点企业开展上门服务、主动服务、持续跟进服务,制定重点企业问题清单,解决相关问题4项;制定重点项目问题清单,解决相关问题3项;②已制定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流程示意图,推行项目领办制,引导项目单位开展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2.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
(1)应急管理体制改革任务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组织经开区安监局积极了解省内其他开发区安全监管机构改革情况;②已向市编办申请变更机构名称、补充安全生产以外的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职能,正等待批复。
(2)推动“三资”专项整治督导不力。
整改情况:①针对“三资”整治问题,已聘用专业律师,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②已完成1笔资金追缴,追缴金额40万元。
(3)“制度建设年”活动开展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①针对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盲点问题,查缺补漏,制定了《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驾驶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②针对管理和监督存在的漏洞,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健全完善70项规章制度,保证制度务实管用、程序严密,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3.履行督导指导职责不到位。
(1)信访“减存量、遏增量”效果差,重点信访包保案件持续上升。
整改情况:①组织各部门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加强对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件建立了台账,化解一件,销号一件;②制定了《经开区领导干部接访安排表》,明确公示了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领导和接待内容,每天安排一名区级领导干部在信访接待室接待群众来访,做到群众随到随接、随接随处理;③严格按照包案领导接访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包案领导接访、下访、走访工作,促进案件的化解。截止目前化解信访案件17件,信访积案3件。
(2)推动解决棘手问题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①针对因不认可补偿费用未签订补偿协议问题,正组织相关部门与被征收人继续协商;②针对有关项目补偿款支付问题,组织相关部门承担起工作主体责任,实行包保制度,明确具体责任人,做好协调工作。目前,有关项目所有被征收户补偿款均已支付。
(3)统筹“新型社区”项目建设不力。
整改情况:①正在积极推进增减挂项目,筹措资金,用来解决建设“新型社区”项目尾欠资金及过渡费问题;②已与“新型社区”项目施工方沟通,正在协商解决入住问题。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高。
整改情况:①积极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推进组织领导,督促经开区党工委班子扛稳扛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政治责任,根据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已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两次调整,并按照要求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②敦促提醒领导干部进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2022年度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中均包含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
(2)带头抓政治理论学习力度不够、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①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定全年学习内容安排,每月按照计划安排定期发出工作提醒,确保按时开展学习;②定期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安排学习研讨活动和专题调研活动,截至目前,已经开展两次学习研讨,专题调研活动正在策划;③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做好学习、记录,已经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会议记录从党工委会议中独立出来。
(3)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短板。
整改情况: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理论宣传,截至目前,已经转发各类宣传文章27篇。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有短板。
(1)惠民政策宣传推广不够到位,扶贫项目未发挥应有作用。
整改情况:①各包保部门已经完成入户宣传;②宣传单已发放到各户。
(2)对群众有关信访问题处置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全力做好信访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把群众合法诉求解决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②针对反映的物业问题,由街道物业办及社区严格按《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流程监督指导业主选举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待新的业主委员会产生后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以招投标的方式聘请物业公司;③反映断水断电问题,经与供水、供电部门积极沟通联系,于2022年9月份解决了该问题。
(3)服务基层群众意识不强,网格员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按照要求重新对经开区域内3个街道赋码后,共计划分201个网格,已经建立健全网格台账,网格员缺口数为83人;②已经把网格台账和网格缺口数上报相关部门,近期将按照程序进行网格员申报工作,人员招录后经开区做好接收和管理等工作;③已于5月31日对全区网格员进行培训,并要求街道逐级加强对网格员的培训和管理,全面提高为民服务意识。
(4)占用村级集体资产。
整改情况:2023年5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核对,并逐步屡清了具体事宜,待往来手续齐全完备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5)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未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①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加快施工进度;②督促施工单位加班加点,已完成1个屯500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
2.财务账户管理存在失管失控风险。
(1)账户设立随意性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加强账户管理,严格执行账户设立和审批程序,未按规定不开设任何账户;②对管委会及下属单位的所有账户进行了全面核查,对长期休眠和没有业务发生的账户按财务制度进行及时清理。截至目前,对长期休眠和没有业务发生的账户已完成销户9个;③已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就资金申请、审批、使用程序环节予以完善并严格执行。
(2)代管资金账户未撤销。
整改情况:组织相关部门核准代管账户信息,核对账目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将与银行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3)账户法人更换不及时。
整改情况:①加强了财务账户管理,组织会计人员,对管委会及下属单位设置账户进行了全面核查,对涉及法人变更事宜进行了逐一清查逐一梳理;②对账户未变更法人事宜,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已与银行沟通对接,梳理变更手续,尽快办理法人变更。
3.资金资产监管不到。
(1)预算外资金收入未上缴国库。
整改情况:①加强了对财政专户资金的管理力度,由专户会计人员对专户资金进行了全面核查,对应缴未缴资金核实核对后,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②2023年6月组织会计人员对预算外资金账户余额未缴库情况进行核实核对,对应缴未缴款项已足额上缴国库;③2016年土地出让金暂付款账户挂账事宜,已由财务人员进行对账核实并做账务处理。
(2)向非预算单位拨款。
整改情况:按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严格执行预算一体化管理,对非预算拨款单位不给予拨付任何款项。
(3)往来账款长期挂账。
整改情况:①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以前年度形成的往来款项进行彻底梳理,厘清往来款事宜;②组织会计人员通过发出催缴通知书的方式通知到往来款责任单位、部门或个人,对往来款项进行及时清理。
(4)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决策部署,成立了经开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对全区各局办、各街道办事处、各国有企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家底,全面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效益;②亚行项目办利用亚行贷款为全市各区购置车辆设备到货,经验收达到合同标准后,分别与各区进行了车辆设备交接,已投入使用,并完成了资产划拨手续,正在办理车辆转籍。
4.项目工程建设不规范。
(1)未经审批建设办公楼。
整改情况:正积极与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力争2023年12月末前投入使用。
(2)亮化工程实施不规范。
整改情况:为落实好2022年春节亮化工作要求,2022年1月19日经开区党工委召开会议,研究2022年春节亮化工作,如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无法完成春节亮化任务。为保证春节前能够实现街路景观亮化,会议研究决定采取企业竞价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政府采购)。在参考多家报价情况,本着尽量节约资金的原则,最终决定委托一家国有企业负责组织完成经开区域内文化路、海明路、胜利路、光明街、幸福街西侧、欧亚转盘、吉鹤广场和阳光广场亮化任务,并要求于2022年1月29日前完成。该企业于1月31日完成了全部亮化和调试任务,保证了亮化效果。经开区管委会与该企业签订了施工合同,办理了政府采购手续。施工结束,经开区管委会对亮化工程进行了验收,工程款结算由经开区管委会指定的第三方财审机构审定后支付。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①通过开展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相关政策的学习,使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提高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民主决策水平;②结合经开区实际,建立健全《“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监督制度》、《“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等相关制度,细化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决策上的疏漏和不足。
(2)指导基层党组织民主决策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①8月7日,西郊街道组织召开村级民主决策执行情况专题汇报会,街道党工委、街道纪工委对辖区14个村党组织负责人就基层执行民主决策情况进行调度,并监督指导依法依规严格执行;②8月7日,西郊街道组织召开村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培训工作会议,街道农经站工作人员、各村党组织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各村报账员参加专题培训。会议下发了《西郊街道农村经济管理办法(试行)》,并将西郊街道村级“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和西郊街道村级“四议两公开”管理制度进行现场讲解培训,着力强化村级组织民主决策管理水平;③幸福街道已组织党工委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党工委会议制度专题学习,确保街道党工委会议议事严肃、会议记录规范完整。
2.党建引领作用不强,指导基层党建工作不到位。
(1)党内活动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①将开展党内活动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并结合经开区发展形式和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党内活动开展,组织各级党组织分批参观了辽吉省委旧址纪念馆,在各支部开展“三问”大讨论活动,对全体党组织书记进行市委“一三三四”高质量发展战略专题培训,经开区党工委班子成员分别在分管领域和街道、乡村、社区、企业讲授专题党课;增强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开展党员公开活动和党员点评工作;督促各支部按期开展“三会一课”,严格按照BTX平台标准进行网络上传;每季度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调度督导,截至目前,各支部在BTX平台均无红灯记录;②2023年初,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各机关支部上一年度年终总结和本年度年初计划进行了审核;③按要求指导保平街道于2022年10月对机关支部进行了换届改选,选举产生了由3名普通党员为成员的新一届支部委员,确保街道主要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支部各项活动,并将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终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2)发展党员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遵守党员发展相关规定,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态度开展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开展发展对象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在2023年度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开始前,对75位发展对象进行了严格的政审。经过审查,2023年度党员发展对象均符合政审要求。
(3)党费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制定检查标准,规定各基层党组织通过对比党员花名册、党费收据存根“三对比”方式,查核所属党员是否按标准足额交纳党费、是否及时开具党费收据等;压紧压实责任,督促各街道党工委每年针对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至少两次检查,8月中旬完成了年中检查,无违反标准情况。②严格遵照党费使用规定,由组宣部提出使用申请,经区党工委会议研究作出批复;③严格公示公开,坚持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经开区全区2022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于2023年初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全区公示,并要求各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同时,严格按照《中共白城市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办法(试行)》规定,每年度按时返还非公党费。
(4)非公党建工作持续用力不足。
整改情况:①引导两新组织参与基层治理2次,公益志愿服务5次;6月份对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了1次21人;②每月15日前调度查看“两新”组织“新时代e支部BTX建设”工作,整体工作效果较好,没有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③计划在10月1日前后组织1次企业家、党组织负责人座谈会议,开展“两新”组织和民营企业家思想培训,提高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同步做好征集企业党组织在开展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整合资源力量,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3.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1)干部讨论决定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流程选拔任用干部,依据推荐考察领导干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主体,用制度规范干部任免程序,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②加强文书档案业务培训,进一步深化相关人员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方面的认识,提高业务水平;③规范考察记录,对会议记录人员开展了会议记录业务培训,要求培训人员对议题的内容、讨论发言,表决等流程情况逐一记录,并要求考察组如实汇报考察情况。
(2)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将严格按照流程执行,在规定时间节点出具廉政证明;②在今后的选人用人工作中,干部任前公示严格按照五个工作日公示;③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的组织程序,确保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各个环节程序到位,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3)干部选任文书档案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①进一步加强对负责干部选任资料档案归档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于2023年7月28日对全区人事干部进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提高了人事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②于5月底前完成了近年来的干部选任文书档案全面自查,共计排查档案22人,41卷。对反馈意见中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将零散材料整理装卷,按照要求归档;③于7月7日对从事档案工作的干部进行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培训,提高了人事干部对档案内容建设、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水平。
4.对干部职工关爱激励不够。
(1)干部职工待遇落实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已完成10名转隶干部的相关手续,工资已正常发放;②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落实干部职工待遇,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已完成社工岗体检工作;③及时督促各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权益。
(2)工会会费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2020、2021年管委会未按规定向所属3个街道计提工会会费问题,已与经开区各级工会沟通,按规定及时足额计提并拨付工会会费;②2022年度,未按新《工会法》规定每月计提拨付工会会费问题,组织会计人员已联系各级工会,严格按照新《工会法》规定法规定,按月计提;③严格按照新《工会法》规定,按月计提并拨付工会会费,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得以体现。
5.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存在短板。
(1)日常监督用力不足。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经开区整体情况进行重新调度梳理,重新梳理驻在部门廉政档案、重要信息,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机关纪委及街道纪工委业务指导,将监督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确保监督无死角。
(2)工学矛盾处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成员全程参与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及经开区党工委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通过党小组学习和个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同时,协调好工学矛盾,将工作与学习充分结合,不断提升学习质效。
(四)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1)“非公党建工作开展不平衡”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①5月末已经完成摸底排查工作,根据摸排情况,新组建了2个临时党支部,派驻党支部由2022年度的31个调整为29个;②独立党组织已经指派党务工作者并建立了党务工作者台账;③派驻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员每季度到所覆盖“两新”组织指导和开展党建工作,第二季度工作已经完成;④截至2023年6月份,指导美团党支部发展入党积极分子6名,开展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系列活动4次;⑤制定了《白城经济开发区联系走访“两新”组织工作方案》、《街道办联系走访企业制度》,已于8月末完成1次走访调研和现场指导。
(2)“基层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①分别于2023年5月17日、8月2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三个街道开展流动党员、失联党员排查工作,目前已经排查出流动党员269名并建立了详细台账;②每年对下属基层党组织进行两次党建工作集中检查,按要求进行评分排位。
2.对个别审计提出问题未整改。
整改情况:2021年,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经请示,将部分车辆设备(包括垃圾破碎、筛分设备)暂借相关企业。目前,垃圾破碎、筛分设备尚未启用,后续该企业将根据业务范围需要启动相关设备使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目前正在进行的整改任务,再加工作力度,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整改。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以解决问题为根本导向,着眼管全局、管长远,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三)切实加大对巡察成果的运用力度。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以良好作风带政风、促党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6—3561178;邮政信箱:白城市幸福南大街88号,白城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邮编:137000;电子邮箱:541824069@qq.com。
中共白城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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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周立辉
复审:武晶
终审:张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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