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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征收土地行为,完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告知程序,保障被征收土地农民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合法权益,现将白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8批次用地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权属及用途
白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8批次用地项目总面积3.0514公顷,其中农用地2.4372公顷(耕地0.7280公顷),共2宗地。第一宗地位于白城市洮北区东风乡长青村,拟征收土地面积1.8565公顷,其中农用地1.2423公顷(耕地0.4410公顷),权属为白城市洮北区东风乡长青村集体土地,拟开发用途:交通运输用地。第二宗地,位于白城市洮北区东风乡乘风村,拟征收土地面积1.1949公顷,其中农用地1.1949公顷(耕地0.2870公顷),权属为白城市洮北区东风乡乘风村集体土地,拟开发用途:交通运输用地。(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附土地位置图)
二、地上附着物情况
白城市洮北区东风乡长青村地上附着物:冷棚6762.73平方米;电机井11眼;果树(200元/平方米)28131棵;暖棚170.56平方米。白城市洮北区东风乡乘风村地上附着物:电机井5眼,沼气池一个;果树3446棵;耕房333.69平方米。
三、补偿标准
依据《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 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白政规[2024]2号)、《白城市城市发展项目道路建设国有农用地、集体土地及地上物征收补偿方案》。
集体建设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以评估或协商方式确定。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白城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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