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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7-23 11:4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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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白城经济开发区环保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各局(办)、街道办事处、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

现将《白城经济开发区环保工作例会制度》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白城经济开发区环保工作例会制度

 

 

 

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720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经济开发区环保工作例会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时效性,增强各局办间的联系、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保证环保工作协调顺畅、保质保量完成,制定本制度。

一、环保工作例会定于每周三上午9时定期召开。如遇特殊情况由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环保工作例会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环保分局对上周或近期环保工作问题进行梳理汇报;

2、各局办汇报上周或近期相关环保工作进展情况;

3、分管领导对上周或近期工作进展进行通报,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安排并提出要求。

三、环保工作例会参加人员为经开区管委会分管环保工作的副主任、各局办(办事处)负责人。如有特殊需要时,可根据会议内容通知有关人员列席参加。

四、环保工作例会参加人员一般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局办负责人不能参加,应向分管领导请假,同时委托所属局办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五、环保工作例会由经开区管委会分管环保工作的副主任主持召开。

初审:周立辉
复审:武晶
终审:张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