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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2 14:5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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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通知

白经开字[2021]19号

 

各局(办)、街道办事处、派驻机构,驻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白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确定工作》(白应急字﹝2021﹞20号),依据《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吉公办字[2010]54号文件)和《吉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53号),通过单位申报核查、实地排查和日常监管发现等形式,确定辖区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现将2021年经济开发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名单印发给你们(附件1、附件2)。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监管原则,辖区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由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直接监管,其它单位消防管理工作由各街道属地公安派出所负责监管。
  附件:1、2021年白城经济开发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2、2021年白城经济开发区火灾高危单位名单
  

  

  

 

  

  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白城经济开发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doc
2021年白城经济开发区火灾高危单位名单(6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