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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7 07:2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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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白城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白经开字〔2023〕4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吉林省消防条例》和《吉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管委会各局办、各街道办事处、派驻机构职能分工及区消防救援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等情况,现将成员调整如下:
  主 任:张会峰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胡长城 管委会副主任
      丛国政 管委会副主任 
      于晓红 管委会副主任 
      赵 志 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张国峰 党政办主任
      许福春 组宣部部长
      刘莉丽 财政局局长
      王福强 规划建设局负责人
      焦明禹 安全监管局局长
      康红军 经合局副局长
      吴爱生 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局长
      付 伟 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局长
      王相淳 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局长
      薛 龙 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孙小兵 市城管执法支队经开区大队大队长
      牛晓辉 幸福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静宇 保平街道党工委书记
      昝立志 西郊街道办事处主任
  区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白城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担区消防救援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薛龙兼任。
  消防救援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落实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夯实消防工作基础,降低火灾风险,加强部门间联动,强化协商机制,通报火灾隐患,共同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成员在工作分工、职务调整时,应书面报至区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照要求调整消防救援委员会成员单位,制定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开展消防工作。
 
白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